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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局长大搞房产开发身陷迷案

来源:上海动迁安置房律师   网址:http://www.shdqazflsvip.com/   时间:2014-11-17 16: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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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沭,一个位于山东沂蒙山区的小县城。全县包括农村人口在内也只有约50万人。最近,一则扑朔迷离的案子成了这里老百姓热议的话题。案件的被告是今年44岁的李守开,曾担任临沭县外贸局局长和沂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面对单位效益下滑,李守开一上任局长就大搞起了房地产项目。工程搞得轰轰烈烈,为单位职工办了件好事。

  不过,随后李守开却被检察机关起诉,后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罪名被临沭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李守开不服提出上诉,被告辩护律师也称案件的取证过程违法。

  近日临沂中院将案件发回临沭县法院重新审理。李守开一案成为了有待进一步审理的迷案。

  文/本报记者 赵琳琳

  在成为临沭县外贸局局长之前,李守开曾经做过教师,在山东郯城二中任教。谈起李守开的案件,一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人主动谈起的都是李守开之前供职的单位。

  临沭县外贸局实际上也是临沭县沂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李守开既是外贸局的局长,也是公司经理。一位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临沭县外贸局工作的老职工告诉本报记者,“刚刚进去那两年,单位的效益还可以,虽然外界传说得很好,但是实际上已经不怎么样了,到了1987年、1988年就更不行了,那时候,一个月能发40多块钱的工资,还算不错,至少能够发工资。”

  他说,到了上世纪90年代,单位效益又一再下降,这个时候,就是基本能吃上饭了,后来,工资开始陆陆续续发不出来,其间,单位的职工只要是有能力的都走了,单位在人多的时候有几十人,目前只剩下6个人。

  在他的印象中李守开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外贸局,刚开始是副局长,后来很快升任了正局长。

  李上任后,工资有一段时间就发得不太及时了。李的上一任离开后,在李守开的带领下,单位开始红红火火搞起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包括沿街楼开发、家属院商品房的开发;此外,还有小零件工厂以及原办公楼的出租等。

  想开发房产改变单位命运

  在李守开的妻子滕玉婷看来,教书出身的丈夫并不适合在官场混,“因为他有些书生意气,而且脾气有时候有些急躁,好激动,不够圆滑,而且不太善于交流和沟通。”滕说,外贸公司的境况并不好,李守开到任的时候,公司的经济状况很差,工资也只能断断续续地发,一年只能发上几个月的,后来,李守开也想了很多办法,搞了一些工程,包括沿街楼工程、职工宿舍楼工程,并将以前的办公楼出租创收等。

  在滕玉婷看来,这些工程也给李守开增加了不少麻烦,比如,在搞职工宿舍楼建设的时候,是想改善职工住宿条件。临沭县城是东北地势高,西南地势低,而外贸公司大部分职工的房子恰恰就盖在地势低洼的西南。一到夏天,倾盆大雨一下,加上排水管道不好,水哗啦啦地都向屋子里灌,在李守开的领导下,单位盖起了新的家属楼。在盖职工宿舍楼的时候,李守开也为此得罪了一些外贸局的老领导,有些老领导不同意拆迁,长时间协商得不到解决后,李守开还是以比较强硬的态度让所有人都拆迁了。

  外贸公司一位老职工告诉本报记者,“职工宿舍楼盖起来前,居住环境确实恶劣,坐在床上就能洗脚。为了怕雨水灌进来,一到下雨天,家里最大的事情就是赶快用塑料袋把门缝堵上,堵慢点就得被淹了。”他说,“李守开刚刚当上正头儿的时候,确实很有干劲,给职工办了一些好事,比如盖宿舍楼等,但是,后来的情况,就不太清楚了。”他说。

  不过,日益走下坡路的单位效益和李守开领导下的工程建设,最终引来了许多职工的怨言,一方面是职工工资发不出,养老保险欠缴;另一方面又是工程搞得轰轰烈烈,最终,部分老职工进而开始四处上访表达自己的不满。

  2006年6月19日中午,滕玉婷在家里做好了饭,等待丈夫李守开回来吃饭,却没想到等来了临沭县纪委的工作人员。“他们告诉我,李守开不能回来吃饭了,我说,双规啊?他们说,暂时不能说。我说那让我给李守开打个电话也行啊,他们说不能打,我当时就哭得说不出话来了。”此后,当案件被移交检察机关,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后,滕玉婷才知道,丈夫被指控有受贿和贪污等行为。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8年

  根据临沭县法院的一审判决,李守开在2003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担任临沭县沂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期间,在临沭县沂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设办公楼、原办公楼出租以及家属商品房开发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索要并非法收受临沭县美华建筑公司经理曹忠卿等人现金和购物卡共计人民币40多万元。同时,在2002年5月到2006年4月期间,李守开在同一职位上,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收入少入账、虚报冒领等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2万多元;2003年至2004年,李守开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取购房户王经营等人的购楼款24万余元,并没有及时入账,并以个人名义借给单位,从中赚取利息。

  法院认为,李守开在担任临沭县沂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和临沭县外贸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4万多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受贿罪;同时,他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购房户所交的购楼款24万余元,从事经营活动,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法院同时认为,案件中,李守开原来的一些供述和证人证言能够相互吻合,有些证据之间虽然有矛盾之处,但是基本事实成立,基本证据充分,因此对于辩护人提出被告李守开收受曹忠卿等人的贿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人李守开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案件已经被中院发回重审

  据悉,案件一审曾经过多次书面审理。

  李守开辩护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运恒告诉本报记者,案件中,许多证据和证言看似吻合,实际上却存在着许多漏洞,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大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比如,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侦查人员也应该在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和对证人询问的笔录上签名,但是在这一案件的原审卷宗中,几乎全部的被告人《询问笔录》和证人《询问笔录》上都没有侦查人员的签名,因此,无法断定这些证据的合法来源,包括询问人或者询问人的身份,询问或询问时侦查人员是否少于两人等,因此,他认为这些笔录不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此外,在2006年8月10日,李守开《讯问笔录》是原审定案的主要依据之一,“但是这份笔录却除了没有侦查人员签名外,取证过程也严重违法,该笔录共有59页,约33000字,但是讯问时间却仅为7.5小时,这意味着办案人员一边询问一边打字记录,中间没有任何休息。平均一分钟要打出70字左右,还不包括打印时间、嫌疑人阅读笔录的时间等等。这样的讯问速度和笔录速度可能吗?即使该笔录的制作人不用讯问,只是连续不断地打字,也不可能在7.5小时内打出如此多的字数来。”

  此外,他还认为,案件不但证据单薄,而且证据之间存在不少矛盾之处,导致原审对部分重要事实的认定错误,部分事实认定不清。

  本报记者近日联系到临沂市中级法院,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案件上诉到临沂市中级法院后,由于法院认定案件部分事实不清,已于近日被发回临沭县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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